一直以来,职称评审和改革就是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最为关注的话题,牵涉到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围绕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明确了6方面20项具体举措。
内容包括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方案。
下面我们一起着重来看一看,关于职称评审方面的政策。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岗位占比可达到15%;对达到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等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县(市、区)统筹编制岗位,动态调整专业技术岗位。
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10年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评定基层副高级职称。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医师职称评聘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
除此之外,前不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系统完善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专业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支撑保障力度等四个方面17项举措。
实行公共卫生分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在市疾控中心按照专业领域设置首席专家岗位。优化疾控机构岗位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扩大疾控机构用人自主权,健全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点的职业晋升和交流制度。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坚持分层分类评价,重点考核疾控工作实绩。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单独组织评审。开展卫生工程、检验检测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建立完善相应岗位晋升通道。
由此可见,各地关于卫生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新政,释放出了利好信号,你们单位已经改革了吗?影响到你评职称和薪酬绩效了吗?留言一起讨论一下!